关于印发瓯海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 加入时间:2011-8-17 16:36:31
温瓯景旅〔2011〕46号
关于印发瓯海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旅游景区、旅游企业:
根据7月29日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坚决遏止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市府办关于印发《温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区委、区政府两办关于印发《瓯海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瓯海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011 年 8 月 8 日
瓯海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重大部署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7.23”甬温线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彻底扭转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被动局面,区政府决定从 7 月底开始至 9 月底,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此,我局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 2010〕23 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 号),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目标,促进我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区所有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与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点)。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 旅游景区: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无损、各项措施是否规范到位、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完备、责任是否落实等;
2. 旅行社:旅游用车是否规范、旅游保险是否到位、推荐的旅游线路是否安全、相关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员工安全培训是否到位等;
3. 星级饭店: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无损、设置是否科学合理,食品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到位,相关安全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员工有否开展安全培训、预案是否有演练等;
4. 星级农家乐:消防设施配备是否到位、食品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各项制度是否完备落实。
各旅游景区、旅游企业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重点。
三、检查方式和工作分工
这次检查按照“三查四促两保”(即查安全认识是否到位、隐患是否排除、责任是否落实;通过排查促进整改措施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地域的较大特大事故得到遏制、基层基础工作和长效机制得到落实;确保重特大事故的坚决防控,确保全年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目标的实现) 的要求,采取企业自查和交叉检查、行业(领域)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由局行管科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四、工作步骤
此次检查从 7 月底开始,到 9 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阶段(7 月底至 8 月 5 日)。各旅游景区、旅游企业要抓紧制定单位的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
(二) 自查自纠阶段(8 月 6 日至 8 月 20 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 监督检查阶段(8 月 21 日至 9 月底)。局行管科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类旅游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整改,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生命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各旅游景区和旅游企业要深刻吸取“7.23”特大铁路交通事故、“7.20”仙岩景区一男孩意外溺亡事故、“7.23”白云山一游客意外死亡事故的惨痛教训,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分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带队到分管行业(领域)开展督促检查;网格干部工作要认真到位,主动进行督促检查。要紧密联系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大检查方案,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促稳定、保发展、强民生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大检查工作抓紧抓细抓到实处。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安排部署,并将大检查工作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 突出重点,强化执法。各旅游重点单位以及重点旅游在建项目,要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全面、彻底地组织开展排查,不留死角。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要把此次检查工作与贯彻落实全省“一打三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23 号) 文件精神以及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安全执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把这次大检查与日常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结合起来,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四)加强督导,严肃纪律。为加强督查力度,局里将定期组织到各旅游景区、旅游企业进行指导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对那些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搞形式、走过场的涉旅单位,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因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造成事故多发或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了解掌握大检查工作有关情况,各涉旅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实行“检查整改报告”制度(具体见附表1、2 ),各涉旅单位要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局行管科;各涉旅单位要在8月10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上报局行管科;9月20日前将大检查活动总结报送局行管科(联系人:杨秦贤,联系电话:89500616,传真:88521706)。
附:1、瓯海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表
2、瓯海区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整改进度报表
主题词:旅游安全生产 检查 方案 通知
抄送:市旅游局,区安委办,何宗静副区长
瓯海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1年8月9日印发
附件1:
瓯海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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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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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整改进度报表
注:安全隐患整改报表按照一周一报制度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