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 发布单位: 加入时间:2009-12-17 16:14:52
| (1)国内旅行社设立(初审) | |
| 办理依据: | 《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旅行社管理办法》 |
| 承办条件: |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具备传真、直线电话 通讯、计算机信息传送和联网等设; 3、经营人员:具有旅行社经理任职 资格的企业负责人不少于1名、部门负责人或业务主管不少于2名,持有会计上岗证的财会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至少1名获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普通话导游不少于3名; 4、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
| 申请材料: | 1、设立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经营人员履历表及资格证书; 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 办理程序: | 1、持上述申请材料交我局旅游管理科; 2、申请人填写《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 3、我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查; 4、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上报市旅游局审批。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受理科室: | 旅游管理科 电话:88506917 |
| (2)国内旅行社设立不具法人资格分社(初审) | |
| 办理依据: | 《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旅行社管理办法》 |
| 承办条件: | 1、年接待旅游者达10万人次以上; 2、进入全国旅行社百强排名;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4、经营人员:具有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的分社负责人不少于1名,持有会计上岗证的专职财会人员不少于1名普通话导游不少于 3名; 5、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和质量保证金5元人民币 |
| 申请材料: | 1、设立申请书 2、设立分社可行性报告 3、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证明文件及百强社排名文件 4、经营人员履历表及资格证书 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 办理程序: | 1、持上述申请材料交我局旅游管理科 2、我局在10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查 3、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上报市旅游局审批。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 受理科室: | 旅游管理科 电话:885069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