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的实施方案
- 发布单位: 加入时间:2010-2-8 14:54:01
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瓯海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温瓯政办发〔2010〕3号《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旅游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防范和遏制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决定在全区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精神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大整治行动,着力整治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有序,为我区旅游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各类旅游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隐患及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从2010年1月中旬开始至3月底,通过集中整治,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方案、整改期限、整改防范措施的“四落实”。
三、工作重点
1、全区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及应急预案的制订情况;星级饭店的消防、食品卫生、特种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旅行社用车的安全状况及驾驶员的配备情况;游乐设施运行及检测情况;旅游景区森林消防安全设施建设、警示牌设立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整治。
2、农家乐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消防安全以及食品安全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是否有相应的场地和安全通道,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建立,是否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等。
四、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1月11日——1月13日),召开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工作任务,结合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和细化实施方案。
2、全面检查阶段。(1月14日—1月29日),我局将组织人员集中对全区旅游单位及农家乐经营单位的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1、安排部署阶段。(1月11日——1月13日),召开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工作任务,结合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和细化实施方案。
2、全面检查阶段。(1月14日—1月29日),我局将组织人员集中对全区旅游单位及农家乐经营单位的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3、巩固成果及“回头看”再检查阶段.(2月1日—3月31日),我局将组织“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巩固全区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大整治成果,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针对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持头脑清醒,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领导,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为我区旅游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2、加大教育宣传,强化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确实增强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认真组织开展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通过广播、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范火灾的措施,普及防火灭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识。要把安全教育培训与其他教育培训有机结合起来,注重针对性,增强实效性。通过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游客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3、完善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旅游单位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将安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严督重查。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事故应急救援的保障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快速反应、及时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4、加强信息报送,完善督查机制
各旅游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当前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整改。要加大管理力度,动员职工群防群治,确保此次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切切实实的效果。我局将联合各相关各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活动,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整治到位。
各单位请于每周四前将自查情况上报区旅游局旅游管理科(传真:88521706,电话:88506917)
各单位请于每周四前将自查情况上报区旅游局旅游管理科(传真:88521706,电话:88506917)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