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瓯海区风景旅游管理局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 加入时间:2010-4-21 9:57:43
温瓯景旅〔2010〕8号 签发人:徐 伟
关于印发《瓯海区风景旅游管理局防汛抗台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景区、旅游企业:
为了进一步增强风景旅游系统防御台风洪水应急处置能力,提高防灾抗灾科学水平,我局结合我区风景旅游防汛工作实际,修改制定了《瓯海区风景旅游管理局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印发的《温州市瓯海区旅游系统防汛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附件:瓯海区风景旅游管理局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三日
瓯海区风景旅游管理局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现防汛抗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的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建设厅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瓯海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瓯海区防台风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瓯海区旅游行业对台风暴雨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协调,快速反应。
二、组织领导及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局防汛抗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局防汛抗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和协调全区旅游系统防汛抗台工作的组织实施。
3、根据市气象台对台风的预警信号和区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在启动全区防台风(Ⅲ级)以上响应阶段时,我局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人员从办公室、风景科、旅游科等有关科室抽调,值班每天4人一组,每组由一名局领导任值班主任,现场坐阵指挥。值班电话:88529093,传真:88521706。
(二)主要职责
防汛抗台工作办公室职责
(1)发布启动本预案的命令;
(2)全面协调和指导防汛抗台的应急处置工作;
(3)了解各旅游企业因台风灾害造成设施损坏、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4)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和温州市旅游局、建设局报告台风灾情、抗台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等。根据灾区情况和工作预案要求,提出救灾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5)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局防汛抗台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汛情分级与标准确定
1、一般汛情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包括热带风暴,下同)消息阶段;
(2)日降雨量达50到100毫米(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3)高山地区风力达到8级;
凡符合上述3条中l条或l条以上定为一般汛情。
2、较大汛情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2)日降雨量达100到200毫米,过程降雨量达200到300毫米(特殊情况作重大汛情处理);
(3)高山地区风力达到9至10级;
凡符合上述3条件中l条或l条以上定为较大汛情。
3、重大汛情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2)日降雨量达200毫米以上,3小时最大降雨量达15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达300毫米以上;
(3)高山地区风力达到11至12级;
凡符合上述3条中1条或1条以上定为重大汛情。
4、特大汛情
(1)台风已正面影响我区;
(2)日降雨量达300毫米以上,3小时最大降雨量达150毫米以上;
(3)风力达到12级以上;
凡符合上述3条中1条或1条以上定为重大汛情。
(二)重大、特大汛情组织分工
重大、特大汛情时,局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综合统计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和责任人如下:
决策指挥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局长为组长。主要职责是:①传达区防汛抗台指挥部的紧急动员令;②决定重大突发险情的抢险方案;③决定调派抢险队伍、救灾物资。
抢险救灾组:由局风景科、旅游科、泽雅分局、仙岩分局派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主要职责是:①负责指定范围内的险情、灾情调查;②组织、落实抢险队伍抢险救灾;③指导灾区人员和财产的转移。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泽雅分局、仙岩分局派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主要职责是:①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②组织救灾物资的运送;③做好抗台救灾人员的生活安排。
综合统计组:由局办公室、旅游科、泽雅分局、仙岩分局派员组成,分管领导为组长。主要职责是:①了解掌握防汛抗台动态,统计汇总受灾救灾有关情况;②及时汇报灾情和救灾情况。
四、防御要求与重点
(一)防御要求:防汛抗台的首要任务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生一般汛情和较大汛情的洪水(台风),要求各风景旅游区、旅行社、星级宾馆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财物损失事故;发生重大汛情的洪水(台风),要求各风景旅游区、旅行社、星级宾馆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并要全力组织抢险救灾,力争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防御重点:在风景旅游区内旅游观光的游客,旅游往返途中的游客,在宾馆休息的游客,旅行社组团、地接团队,风景旅游区管理人员,风景旅游区在建建筑工程及现场施工人员,风景旅游区内部交通,风景旅游区沿河修建的基础设施和临时设施,风景旅游区的机械设备和用电管理等。
五、工作程序
局防汛抗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防汛指挥部通报的汛情,确定本次防范的标准。一般汛情或较大汛情按照标准内防御预案进行;重大汛情按照超标准防御预案进行。
(一)标准内防汛抗台工作预案
1、防汛抗台组织。当预报发生一般汛情或较大汛情时,局防汛抗台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局属各单位按局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防汛抗台工作。
2、防汛抗台指挥。①局防汛抗台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对局属各单位涉及有关建筑、设施、工程、物资行使防汛抗台指挥权;②根据有关规定,局领导小组有权在本局系统内调用救灾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下属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二)超标准防汛抗台工作预案
l、防汛抗台组织。当预报我区发生重大汛情、特大汛情时,局防汛抗台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传达布置。根据县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分级组织实施。同时启动决策指挥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综合统计组,具体组织实施。
2、防汛抗台指挥。①局防汛抗台领导小组,决定防汛抗台重大问题。受灾风景旅游区游客、管理人员转移撤离方案,重点设施、重大事故、重大抢险方案,上报灾情报告,救灾资金、物资接收情况和发放计划,抢险救灾中严重违纪案件及处置意见,防汛抗台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通报表彰等,必须由局防汛抗台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实施或公布、上报。②局属各单位如发生重大险情需调派人员和物资支援时,须向局防汛抗台领导小组请示。
3、抢险队伍调派。①局系统防汛抗台抢险队伍分别由局机关、局属单位全体同志组成;②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车辆,由局防汛抗台领导小组在本系统内统一调派。
六、善后工作
(一)台风过后,指导和部署各旅游企业落实抗台抢险工作。
(二)保持与各旅游企业和上级指挥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灾区情况,分析灾情、及时处置并上报上级部门。
(三)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赴受灾区,对抢险、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和慰问。
(四)指导各旅游企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损的旅游景区设施尽快恢复;2、认真检查受灾区的住房、游客中心和景区设施,保证工作人员住房安全,及时修复受损设施和设备,严防出现次生灾害;3、及时补充抢险救灾消耗的物资和装备;4、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完善预案。
七、应急保障
1、通讯与信息保障。建立健全防汛抗台工作的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等各相关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随时保持信息报送畅通,通讯设备完好。
2、交通运输保障。各组车辆保障分别为决策指挥组(浙CA59171)、抢险救灾组(浙C5U261)、后勤保障组(浙CA1728)。驾驶员由办公室负责调派。
3、经费保障。防汛抗台工作所需经费在本局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
八、附则
本预案由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制定与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防汛抗台 预案 通知
抄送:区防汛办
瓯海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3月23日印发


